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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2014年公开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公告(2)

2014-07-29来源:本站采编

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面试时间采取电话通知本人的方式进行,并在辖区公示栏和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格里坪镇组织总成绩前2名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及最终选聘结果将在辖区公示栏和网上公布。

(五)录用

经公示、体检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发现有问题的,按程序依次递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五、生活补贴及待遇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工资2200元,含五险)。

六、工作管理

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要服从民政局、格里坪镇的日常管理。由格里坪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履行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职务的,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格里坪镇政府,可以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特此公告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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