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攀枝花市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工作办法》(攀西民[2014]73号)文件精神,河门口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服务意识强,热爱社会救助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本辖区内并居住的人员。
二、选聘职数
本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救助工作调查员,负责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申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评议、公示、管理、信访以及落实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三、选聘方式
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选聘,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有时事政治、社会救助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理论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其中计算机操作占笔试成绩的30%)。
笔试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9点。
笔试地点:河门口街道南街社区。
(二)面试
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纳入面试。
面试时间采取街道电话通知本人的方式进行,并于7日前,在辖区公示栏和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占总成绩50%。
(三)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四)体检
街道办事处组织总成绩前2名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公示、体检后没有发现问题的,获得河门口街道救助工作调查员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发现有问题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河门口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5760797。
周末咨询电话:13550903419(刘先生)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待遇标准
按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六、工作管理
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要服从民政局、街道的日常管理。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履行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职务的,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街道,可以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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