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市住建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住建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联系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863155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0825-2311178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0825-2311552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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