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7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崇州市农业农村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要求,结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业农村方面高层次人才8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8月18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崇州市崇阳街道办唐安东路225号)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填写登记表。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2.资格初审。报考者在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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