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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2014年引进外地在职优秀教师公告(2)

2014-07-09来源:本站采编

2、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复审,当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3时,可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材料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业务考核人员由县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现场验证

经确认为业务考核的人员,拟定于2014年7月24日,到郫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若有调整将提前电话或短信通知)。现场验证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原件或加盖有县级教育部门鲜章的职称文件复印件),在自荐书中提供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验证确认后进入业务考核。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时间拟定为2014年7月25日(若有调整将提前电话或短信通知)。业务考核由模拟讲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优秀等级由考评组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郫县教育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考核拟聘用人员需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公示拟聘用人员时一并告知。

四、聘用及待遇

1、引进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

2、与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师管理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引进的教师,不解决配偶问题。

5、引进的教师,在郫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在引进期间,郫县纪委将会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引进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郫县教育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郫县教育局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31823

附件 应聘教师需提供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列表 (2010年至今)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郫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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