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9来源:本站采编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7月22日在梓潼政务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卫生局政工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以综合面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面试成绩占60%(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操作占40%。
根据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但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需达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70%。第十个录取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现场加试一个专业题,专业题目由主考官现场出题,根据考官加试最终成绩决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职位排名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梓潼县政务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额,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安排一次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70%,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替补只安排一次,之后再出现的空额不再替补。
八、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梓潼县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期限。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期四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本人申请,由县人社、编办、卫生部门统一聘用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编内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内岗位。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1. 除此公告以外,考试过程中的面试、成绩公示、体检、政审等公告均只在梓潼政务网上进行发布。(http://infosendsystem-zt.my.gov.cn/GPI/index.aspx?dept=92338568)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请考生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梓潼县人社局和梓潼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报名咨询电话: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20430
梓潼县卫生局 0816-8213690
附件:1. 《2014年梓潼县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需求表》
2014年7月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