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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4-07-07来源:本站采编

(三)参加网上报名的报考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都江堰市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完成后24小时内将真实、完整、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传真(传真号:028-89741026)至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初审。于2014年7月10日至7月2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都江堰市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报考信息表》一式二份。

3.网上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8月1日9:00—17:00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都江堰市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印章)及能够反映本人写作能力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都江堰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遴选计划数。

遴选计划数的调减情况将于2014年7月2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都江堰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djy.gov.cn)网站上公告。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遴选职位表”等,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因个人原因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者参与遴选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五、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具体事项同时于2014年8月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都江堰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djy.gov.cn)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次考试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面试后,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在体检前一日携带本人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现任职务<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加盖印章)交至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体检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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