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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4-07-04来源:本站采编

应聘者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

六、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后一周内进行考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公司在大邑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合格后,公司向拟聘用人员发拟聘用通知。

(二)因公示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公司可以根据岗位符合要求条件,决定是否依据报考岗位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递补,则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

九、管理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在接到公司拟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则结束试用,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

(三)聘用人员由公司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公司根据各工作岗位确定岗位工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公司依据每年个人考核结果,为员工提供岗位发展机会及相应薪酬。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88222127)。

十一、本公告由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80420

2014年7月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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