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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4-06-23来源:本站采编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renyuanlinxuan@163.com(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初选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料原件于2014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416室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416室)。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1:3的比例时取消遴选计划。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7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相关基础知识、信息化建设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遴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2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2比例,依据体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七)决定与聘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c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遴选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已被遴选退回原单位。

(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公开遴选信息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未尽事宜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6785752/86785762。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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