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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精神病医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6-23来源:本站采编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所需的业务资格条件

精神科医师除需要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2、须持有执业医师证。

四、报名

报考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乐山市精神病医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直接到乐山市精神病医院人教科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

1.《乐山市精神病医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要求附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县级以上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7月5日17:00。

报名地点:乐山市精神病医院人教科(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五、资格审查、确定人选、试用

乐山市民政局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业务考核、体检、考察,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和办理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选调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2601175。18981300527 15983399739

附件1:乐山市精神病医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2014年6月2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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