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0来源:本站采编
5、报名缴费:此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6、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6 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开考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要达到3:1,若达不到3:1报考比例的,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溪区法院进行政审。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区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需的调查线索。
(六)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区法院负责管理,月基本工资为1250元/月,另由区法院为合同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五险”。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宜宾市南溪区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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