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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中学校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2)

2014-06-10来源:本站采编

(二)讲课及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讲课和面试。面试时间是2014年6月29日下午, 14:30抽签选题,经半小时准备后按抽签顺序讲课。讲课、面试和交谈交叉进行。面试着重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三)考评计分

讲课40分、笔试30分、面试30分(含学习成绩、实习成绩、英语等级、技能考核成绩、获奖等,合计满分100分。(量化打分标准见附件)

六、体检和政审

考核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按考评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合格予以聘用。

七、递补

未通过考核和体检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对象。如递补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水平的(总分不低于70分),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公示以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通过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我校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2014年7月30日前,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复查通过后再按程序上报确认和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招聘工作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专业考试、讲课、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宜宾市宜宾市第三中学校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0831-2361008 刘老师

附:1、宜宾市第三中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量化打分标准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2014年5月3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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