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来源:本站采编
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按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进行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未构成竞争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14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2号)。考生可乘4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即到。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拟聘用考生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照考核总成绩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及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及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学院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我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审核办理招聘、入编手续。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其他事项
请应聘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联系不上应聘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纪律检查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主管部门、学院领导、相关系领导及部分骨干教师组成。招聘工作将接受主管部门、学院纪检监部门及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816-2202044、2202010 翟老师、杨老师、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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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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