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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治安管理协警员公告(1)

2014-06-09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理,依照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管理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 、新都公安公众信息网www.xdga.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治安管理协警员241名(其中女性 30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治安管理协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6年6月1日以前、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

三、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协警人员在所属单位及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1、维持大型公共活动、突发案(事)件、反恐事件现场秩序;

2、开展治安巡逻、设卡查缉、接处警、清理盘查等治安工作;

3、开展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防范和法制宣传工作;

4、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5、堵截、查缉、追捕、扭送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6、维护交通秩序;

7、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

8、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以及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在窗口部门协助民警从事服务、引导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基本工资132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日常加班补助480元/月);

2、年终一次性考核奖3000元,按规定发放法定假日加班费;

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和人身意外保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宝光大道南段441号 新都区川陕路原兴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办证大厅(新都镇学院路新四海饭店对面)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都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组织。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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