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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关于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公告(2)

2014-06-05来源:本站采编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务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县人民政府大院后楼二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2014年6月23日下午3:00-6:00在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公布成绩: 2014年6月25日12:00前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名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确定的最后一名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再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被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4年6月26日早晨7:30在营山县政府大院集中,体检当日早晨应空腹,体检在选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对公示无异议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为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凡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顺序(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抽签确定选聘顺序),自主选择派驻乡镇卫生院。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自通知之日起半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派驻乡镇卫生院报到上班,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及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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