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省地震局属中央驻川事业单位,承担四川省内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批准,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局属预报研究中心等10个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地震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www.eqsc.gov.cn下同]以及中国地震局(人员招聘栏)网[www.cea.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四川防震减灾信息网或本公告附件1:《四川省地震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方可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次报名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学历和专业要求:以本人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其对应的本人毕业证载明的专业为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其本科阶段为同类或相近专业。
年龄限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有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且仅限成都市区以外招聘单位岗位);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后继续攻读已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2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至6月15日上午8∶00时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和参加笔试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身份证号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复核,并报上级审批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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