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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中共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05-28来源:本站采编

经研究同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遴选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级);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全市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含学校)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遴选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四川省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报考人员填写《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遴选信息表》一式两份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详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遴选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岗位的,还应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邛崃市纪委和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岗位调整。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遴选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3。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调减遴选名额。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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