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1来源:本站采编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
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文件精神以及简阳市编委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简阳市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简阳市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5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简阳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职位要求的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必须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2014年6月4日。如“18周岁以上”是指1996年6月4日以前出生(含6月4 日),“2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驾龄的,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6月4日。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以具体的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至6月5日
(二)报名地点: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河东新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毕业证、驾驶证等)和一份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简阳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和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证明原件。
(2)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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