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6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完全符合公告及《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报考初中教师应于报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于报考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5、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6、报考考生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5月16日至199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1日上午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反馈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24:00。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10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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