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3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能测试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员,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引体向上。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缺考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文公告。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要素另文规定。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政审合格者经公示期满后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与管理
(一)经考察政审合格者,聘用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要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则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可按要求完善手续后续签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报考警务辅助工作员(二)的人员,先统一由江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从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工作,待专项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安局统一重新安排工作。
九、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报名电话:0831—2620738、2631916
附件2:江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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