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成都医学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成都医学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4-05-17来源:本站采编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组织领导

本次自主考核招聘工作在成都医学院公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学术技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考评

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4月21日~2014年11月31日与自己应聘岗位的联系人(见《成都医学院2014年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或本公告联系人联系,并将自荐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其信箱,学校有聘用意向后将组织有关专家与应聘者进行包括:教学、科研方面的学术交流、专题技术讲座或课堂教学试讲等深度交流,考察、评估应聘者的学术技术水平、科研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形成《考评报告》及《成都医学院引进(考核招聘)人员面试教学效果评估表》及《人员引进校长办公会提案》,结论为“建议引进”者进入审核程序。

(二)应聘者资格审核

对于《考评报告》结论为“建议引进”者,学校将按《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审核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医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上网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授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由就读学校学位委员会出具授位决定或证明;

(4)其它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印证材料。

(三)体检

本次考核招聘的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到成都医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须在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报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的拟聘人员,报送材料还应包括: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学校凭省人社厅的确认批复,通知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1日~2014年11月30日。

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九、纪律与监督

本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62739223、 62739221(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

联系人信箱:cyrsc@cmc.edu.cn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表:1、《成都医学院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医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医学院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