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来源:本站采编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的程序确定试用人选。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报名等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5分;进入考察的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
(七)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由州宗教事务局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考察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试用期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三)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71767(州纪委派驻州宗教事务纪检组)
咨询电话:0836—2871766(州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宗教事务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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