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6来源:本站采编
3、考试
(1)笔试
①开考比例:笔试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3:1,取消选调。
②考试内容:笔试以应用写作为主,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拟选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拟选调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6、调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管干权限及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
2、严格选调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29937
平昌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6389198
监督电话:
平昌县监察局 6222563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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