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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3-12-15来源:本站采编

5、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以及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在平昌县境内服务的各类人员),须在2014年1月4日18:00前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成绩计算及公布

播音主持专技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工勤技能岗位:实行逐轮淘汰的考试方式,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所用,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它管理和专技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工勤技能、播音主持专技岗位)及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进行公布(查询)。工勤技能、播音主持专技岗位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7、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平昌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工勤技能、播音主持专技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其它管理和专技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  《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

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工勤技能、播音主持专技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

工勤技能、播音主持专技岗位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2、面试方式: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采取实际操作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所报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报考播音主持专技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组织应变和处理具体事务等相关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播音主持专技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工勤技能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工勤技能、播音主持专技岗位: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其它管理和专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pc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乡镇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具体岗位将在选岗时告之,选择时间及地点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要求和相关提示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

cn)予以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平昌县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平昌县监察局:(0827)6222563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7973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请见《岗位表》

附件: 平昌县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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