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7来源:本站采编
(四)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以上四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报名时带齐加分所有材料,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送交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4月24日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 4月24-25日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
2.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同时公示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卫生岗位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2.面试比例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类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详见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七)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布,同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岗当日前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会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由中共会理县纪委、会理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624105
监督电话:
会理县纪委监察局 0834-5622475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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