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6来源:本站采编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院(系)、所在院校招生就业处出具的推荐材料1 份,本人自荐书1份,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份;在读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英语者需还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2张(填报名信息表、制作准考证用)。
5.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对应聘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的公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顺庆人力资源网、顺庆教育网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签约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签约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聘用单位与之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复审及考核
签约人员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和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英语科目者还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以上等级证书到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复审和考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复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应聘的学生中,如已有聘用单位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八、工作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守工作秘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考聘工作圆满完成。区监察局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参与监督。
九、特别提示
本次公招事宜通过高校就业处向2014年毕业生宣传发动、组织生源。同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顺庆人力资源网、顺庆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考生因任何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考试录用工作事宜的,责任自负。
十、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4329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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