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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公告(2)

2014-03-09来源:本站采编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于2014年4月2日上午8:30以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特别说明:在仁和区区、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10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90分计。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政策加分(政策加分:在仁和区辖区区内从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达3年以上的,以3年为基数,每超过一年可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全部面试完后将折合后的总成绩于2014年4月3日— 4月6日,在仁和区煤管局张贴,同时仁和区党政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体检由区煤炭管理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煤炭管理局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煤炭管理局在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和煤炭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录取方式

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参加考试人数超过公开招聘名额的,按本次招聘名额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公开招聘名额的,按本次招聘名额50%的名额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煤管局按区招乡聘乡用的原则,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仁和区现有煤矿驻矿安监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政策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仁和区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

仁和区煤管局 0812-5106779, 0812一5106785

监督电话:

仁和区监察局 0812一2907173

本简章由仁和区煤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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