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7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人防办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市人防办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遴该职位名额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人防办和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人防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市人防办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市人社局、市人防办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防办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5-2253366。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防办综合法制科0825-2313119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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