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1来源:本站采编
(6)有违反《教师法》《教育法》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时在《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专业教学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参加选调的意见后,由本人到四川省藏文学校办公室报名。每名选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2月15 日17点(上班时间08:30—17:00)。
报名地点:四川省藏文学校办公室(康定县炉城镇西大街296号四川省藏文学校教学办公综合大楼三楼)。
联系人: 何建洪 0836-6690566(办公室) 18783621117
得戈阿布 0836-6690566(办公室) 13551986799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专业教学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2月16日(时间08:30—17:00)。资格审查由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试讲面试。
(三)试讲面试:
1. 面试地点:四川省藏文学校。
2. 面试内容:由四川省藏文学校根据所需专业,确定试讲面试内容。
3. 面试语言:选调人员均采用相应专业书面语种进行试讲面试。
4. 面试时间:2014年2月17日(时间08:30—17:00)。
5. 面试总成绩:试讲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四)考核
由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专业试讲成绩排序确定等额或差额考核人员,对试讲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个人信息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选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确定公示人选。
(五)公示
面试和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最终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试讲结论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报批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藏文学校将拟选聘人员的所有材料一并上报省民委审核,通过省民委审核确认并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的拟选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川省藏文学校凭省民委的批复,通知取得选聘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专门成立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同时成立由省民委干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和学校纪委组成的公开选调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纪律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国家和省的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028-62012051(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民委纪检监察室)
0836-2825090(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纪检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
0836-6690566(四川省藏文学校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藏文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藏文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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