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2来源:本站采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半结构化面试。
3.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无领导小组讨论60分,半结构化面试40分。
4.面试开考比例:1∶3。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 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公告所规定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后,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其他要求。招聘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招整个过程接受双流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双流县监察局 (028-85822105)
政策咨询电话: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查询网站:双流公众信息网(www.shuangliu.gov.cn)
附件:2013年双流县环保局等部门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双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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