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本协理员属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14名劳动保障协理员。
岗位 人数
张公桥办事处 徐家揙社区 1
文昌宫社区 1
青果山社区 1
王浩儿社区 1
上河街办事处 紫云社区 1
新村社区 1
兴发社区 1
柏杨办事处 柏杨社区 1
茶坊社区 1
大佛办事处 龙泓路社区 1
白马镇 1
九龙乡 1
普仁乡 1
悦来乡 1
以上岗位以考核面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岗。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6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各种办公应用软件;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三、聘用形式
劳动保障协理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3-2448353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其他有效证件。
5、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2月26日14时—18时在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7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考生的成绩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前培训
对拟聘人员进行一周岗前培训。
(六)签订聘用合同
岗前培训期满合格的,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为劳动保障协理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工资按全区统一标准执行。
(二)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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