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热爱公安协警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不限文化程度),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4.年龄:18—30岁(1995年12月20日至1983年12月20日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1.0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安县中医街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室,咨询电话:0816-4336112)。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
五、资格审查
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一)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2014年1月2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面试成绩公布: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和考核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八、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其档案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九、工作职责
在正式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治安巡逻工作。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临时协警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安县公安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报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备案,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协警人员的工资和五项保险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另有加班工资。统一着制式服装,由单位统一提供外套服装。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安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4336112
安县公安局4339909
监督电话4336299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