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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2014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3-12-11来源:本站采编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各类获奖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报考者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等检索收录的,须提供书面的检索收录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考查内容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

(三)面试评分方法及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1、各类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考生的面试总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面试(×60%)。

3、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学校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者,经校内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直接考核招聘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九、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28-84078792 (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4077934 (成都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 (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6139086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

1:《成都理工大学2014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理工大学2014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1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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