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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选聘专职教师的公告

2021-12-02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游仙区人民政府批准,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

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身份),以党校(行政学校)、大中专院校教师为主,工勤人员除外。具体详见《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四)热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党校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七)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七)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八)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2日。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档按照顺序编号,打包后发送至邮箱593225759@qq.com,并按“公开选聘报名+姓名”方式备注。
报名所需资料:①《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④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⑤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资料扫描件及电子档;⑥其他能说明身份和经历的证明等材料;⑦两寸蓝底渐变色免冠证件照片;⑧《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职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初审。由区委党校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由区委党校逐个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招考和聘用任一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考生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按通知书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三个环节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和试讲满分各100分,分别按30%、30%和40%折合计入总成绩。

本次选聘由游仙区委组织部进行全程指导,区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和试讲地点均在区委党校。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最低应达到1:2,不能达到公告规定比例的,该岗位选聘名额予以调减或取消,不再公告。

(二)面试资格审查: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5,或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选聘人数与面试资格审查之比低于1:5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于面试前2个小时在区委党校公示栏张榜公布,区委党校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复审。报考人员应在笔试当天一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以备现场复审。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比例低于1:2的,面试和试讲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礼仪仪表、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四)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题目在资格复审通过后告知。

考试(笔试、面试、试讲)总成绩于试讲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游仙区政务网公布和区委党校公示栏张榜公布。

五、体检、复检、递补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考察。游仙区委组织部指导,由区委党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对考生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存疑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游仙区政务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相关材料送交区委党校,游仙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游仙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经区委党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选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八、选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聘工作在游仙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区委党校负责具体事务,全程接受游仙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选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在报考全过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报名前应签署《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职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前述各程序环节所列的递补事项,均由区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并报游仙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本次选聘解释权归属游仙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未尽事宜经研究后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二)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聘可能会调整考试等日程,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游仙区政务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

(三)选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敬老师15884687173,潘老师13990797692;联系地址: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8号。

附件:1.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教师登记表 

3.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职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2、3.docx(点击下载)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

     2021年12月2 日    

 

附件1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序号

选聘单位

选聘数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选调条件

备注

年龄

学历

专业

学位

工作经历

其他

1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党校

2

专业技术

教师

35岁以下(1986年12月1 日以后)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中外政治制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新闻学、传播学、应用心理学、民族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等)、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文艺学。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年及以上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2019年以来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的可不限专业。

1.中共党员;

2.经常到外地开展教学,建议男性报考。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7955.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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