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事业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同意,现将从我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本公告要求,2021年12月14日前,由共青团四川省委统筹招募派遣、在游仙区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具有游仙区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流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录<聘>手续及试用期)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游仙区石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招聘名额共2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统战和群团服务中心217办公室(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治平路3号)。咨询电话:0816-5037178,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游仙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1);
2.与《报名信息表》上同版2寸照片1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服务合同(协议)、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6.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1份;
7.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8.《游仙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附件2)。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游仙区人社局、共青团游仙区委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五、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游仙区人社局正式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游仙区人社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在报考全过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报名前应签署《游仙区2021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考核招聘的解释权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5037178。
本次考核招聘监督电话: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绵阳市游仙区监委 0816-2272758。
附件:1.游仙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游仙区2021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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