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者为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年龄计算至报名结束之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2月12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网络报名见附件邮箱,网络报名者需在2020年12月12日18:00前到合江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与科教股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3)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截至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面试、考核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县卫生健康局自行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合江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用人单位和主管局经审查无合适人选,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负。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858696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附件1:2020年合江县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合江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1)(1).doc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日
来源: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content_168179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