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司法警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年龄20-3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与其他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
4、服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5、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1.0以上,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6、持有驾驶证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警校相关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有武术特长或部队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频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1、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9日,发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参加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愿报名,报名表现场填写。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报名资料、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一经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录用人员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用工方式: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派遣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
5、薪酬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年终绩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月。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9日下午6时止;
地点:广安市青莲西路176号(市文体局对面)
联系电话:0826-2360567 18090299046
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