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用工需求和劳务派遣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司法辅警1名(男性)。
二、岗位职责
协助司法警察从事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三)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即19901989年3月2日—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具有体育特长人员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裸视4.6以上,男身高170 cm以上,女身高160 cm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纪律处分;曾被开除军籍、团籍、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聘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应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被聘人员与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二)工资和补贴约2800元/月,其中试用期工资约1800元/月。确立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三)用工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6日的工作日上午8:40—12:00,下午14:30—17:50。
2.报名地点: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法警支队办公室(雁江区康乐路49号,马鞍九义校对面)。
3.报名方式:填写《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下载),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士兵证、其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全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分为体能测试、面试面谈。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面谈成绩占40%。
报考司法辅警审查合格的人员首先参加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进行面试面谈,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谈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面谈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面试面谈。
(三)体检、政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根据岗位所需政治素质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四)录用: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拟定为用工人员。通过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到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6122939
咨询电话:028-26122720
附件:《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点击下载)
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