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待遇
经考试通过且体检合格后,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园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于2020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广安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63号创新创业孵化园1号楼科工局办公室202室。
3.报名材料:《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1份,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应聘者请详细填写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咨询电话:0826—2612065。
(二)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初审且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将取消该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由我局集中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缴纳。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枣山园区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试用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