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决定开展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为一级科员(主要从事对外宣传和文秘工作),枣山街道、穿石镇各1名,共2名。
二、选调范围
四川省内符合选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突出者,有相关工作岗位从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等文科类专业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5.除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作品展示
报名者结合实际,如实填写自己主稿或撰写的调研文章、宣传稿件、新闻通稿、时事评论等在网络媒体发布的文字材料(附件2)。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考生下载附件1和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表格(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和主管单门意见栏可不注加意见)、身份证的PDF扫描件以文件夹形式(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电子邮件至272342476@qq.com。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公务员股领取。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按100分计算。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将面试结果及时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调动
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举报。
监督电话:0826-2672021
咨询电话:0826-2870808
附件:1.枣山园区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枣山园区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作品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