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推进园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广安三中校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与人数
四川省广安第三中学校校长1名。
二、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面试答辩与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广安市内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的中学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聘条件及资格
(一)具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担任高完中学校校级正职1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担任高完中学校校级副职2年及以上。
(三)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职务3年及以上。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获得市级及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有严重违反师德规定并受到处理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符合选聘资格的人员填写《枣山园区公开选聘广安三中校长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持《枣山园区公开选聘广安三中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纸张规格A4)、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任职资格证明、并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由参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从本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8月22日。报名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二)资格初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这次公开选聘的任职资格条件,由枣山园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及时取消其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面试答辩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8月23日到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904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
(四)考察
枣山园区成立专门考察组,广泛深入了解考察人选各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根据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由中共广安枣山园区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
2.体检(含复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枣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复检不合格,按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排名依次递补1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园区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此次校长公开选聘工作由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枣山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本公告由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0826)2672021,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0826)2672833。
监督电话:枣山园区纪工委监察室(0826)2672511。
附件:枣山园区公开选聘广安三中校长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枣山园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