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县委批准,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 名(管理九级及以下)。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和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参加遴选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新聘用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须达到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县人社局办公楼五楼)。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
(4)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遴选资格,且后果自负。
2、笔试和面试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此次遴选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比例不足5:1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4、体检及确定拟调人员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5、公示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通知通过公示人员报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2、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遴选条件人员,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由主管部门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县医疗保障局 0839-6600429
2、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联系人:白胜念
联系电话:1351833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