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来源:本站采编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五)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应的文字工作能力。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华蓥市红星三路234号市委政法委206办公室(电话:0826-4821073);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5.相关加分事项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向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加分事项:
1.专科学历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2.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加1分;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
4.烈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的加2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临聘合同正式任职,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管理考核。
七、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委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6-4821989。
九、其他
1.应聘者应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求,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2.应聘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调配。
3.此公告解释权归市委政法委。
咨询电话:0826—4821073。
附件:考试报名表
中共华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考试报名表(网格员)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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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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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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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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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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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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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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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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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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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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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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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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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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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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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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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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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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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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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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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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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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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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