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荥经县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3名(详情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截至2018年8月31日,在荥经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服务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2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地址:荥兴路东一段168号)。
2.报名方式。符合考试招聘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年度考核结果、“三支一扶”服务证或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2张,《荥经县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到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加分。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两年)后,续聘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笔试成绩后加2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比例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雅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本次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试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153。
附件:1.《荥经县2018年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 《荥经县2018年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