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正式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8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处罚期间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9年1月20 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前锋区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5楼行政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区人民医院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50元/人笔试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科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知识、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知识、卫生专业知识。
3.考生可登录前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在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中,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违纪行为且各科得分均不为0的成绩)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4.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5.成绩计算。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为40%。
6.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面试费80元/人)后,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加自主提问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考生不符合医院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返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