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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新津县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18-10-11来源:本站采编

为缓解我县卫生人才紧缺问题,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经研究决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本次考核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同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及以上。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新津县公众信息网(www.xinjin.gov.cn)、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xjrc.com:8082/)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2018年新津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
 
(1)网络投递
 
发送至邮箱:348212549@qq.com
 
网络投递时间:2018年10月15日09:00至10月26日17:00。
 
(2)现场投递
 
现场投递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投递地点:新津县五津西路52号县卫计局4楼405室。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新津县五津西路52号4楼405室。
 
  3.资格审查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提交资料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所需资料如下:
 
1.《2018年新津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两份(纸质版,粘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或小2寸)。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资质证。
 
4.规培生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8日13:00-18:00
 
地点:新津县卫计局二楼会议室
 
2.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下、未按时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xjrc.com:8082/)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xjrc.com:8082/)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xjrc.com:8082/)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招聘人员应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进行管理,正式聘用后应与用人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28-82522337)。
 
五、温馨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xjrc.com:8082/)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28-82517285(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查询网站: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dxjrc.com:8082/)。
 
 
附件1:2018年新津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附加2:2018年新津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点击查看
 
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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