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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孜县考试招聘教师及教职工164人公告

2018-10-10来源:本站采编

 附件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工作安排,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县2018年控辍保学工作任务,确保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少年重返入学校学习。经2018年9月25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一)招聘编制外小学教师68人(其中汉文教师50人,藏文教师18人,在不突破招聘名额总量的前提下,根据报名情况,学科教师需求可作适当调整)。
(二)炊事员52人。
(三)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44人。
三、招聘条件
(一)编制外小学教师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本州常住人口(以2018年8月31日截止计算,必须在州内登记注册时间满3周年)范围中,炊事员、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本县常住人口(以2018年8月31日截止计算,必须在州内登记注册时间满3周年)范围中。
(二)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8月31之后,200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人员。
(五)编制外小学教师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炊事员、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史以及其它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吸毒史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直系亲属有参与涉稳案件受到处理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监察局、公安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5日。
2、报名时如实填写《甘孜县招聘控辍保学所需教职工考试报名表》(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交验常住人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外县户籍考生需交《甘孜县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政审表》(附件2)。
4、报名地点:甘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二) 考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根据报名情况,最终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作适当调整。
2、编制外小学教师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汉文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50%、小学语文基础知识占25%、小学数学基础知识占25%);藏文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50%、小学藏语文基础知识占25%、小学藏文数学基础知识占25%),卷面满分为100分。
3、炊事员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其中笔试成绩占20%、炊事技能考试成绩占80%。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安全基础知识、小学汉语文、汉文数学、藏文基础知识4项各占25%),卷面满分为100分。
4、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安全基础知识、小学汉语文、汉文数学、藏文基础知识4项各占25%),卷面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
(1)编制外小学教师: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2)炊事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
(3)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6、面试
笔试结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或技能考试。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或技能考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或技能考试,进入面试人数或技能考试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或技能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笔试成绩,并同时公布进入面试或技能考试时间、地点。
7、考试总成绩
编制外小学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炊事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技能考试×80%。
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其中过程中有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考试费用: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编制外小学教师和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共50元/人;炊事员缴纳笔试和炊事技能考试考务费共10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教务费80元/人。
9、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1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检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查仍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遇县医院无法确诊的病例,到州人民医院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政治审查
公示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公示结束被确定为进入面试的外县户籍考生以《甘孜县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政审表》结论为准,本县户籍考生,同时由县公安局开展政治审查。
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拟聘用人员在政治审查、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等额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等额递补。
七、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一)编制外小学教师:
1、基础工资(大德乡良蒙多村小、茶扎木通村小、卡龙乡六组二村小学每月3000元;大德乡小学、茶扎乡小学、查龙乡小学、来玛乡小学、俄措小学每月2600元。);
2、农村生活补助(大德乡良蒙多村小、茶扎木通村小、卡龙乡六组二村每月600元;泥柯乡小学、大德乡小学、茶扎乡小学、查龙乡小学每月500元;来玛乡小学、俄措小学每月400元;
3、财政配套购买“三险一金”,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4、享受在职教师年度目标奖。
(二)炊事员、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与现行炊事员、宿舍生活管理员待遇一致。
八、管理使用
(一)编制外小学教师与甘孜县2016年招聘的编制外幼儿园教师一致;
(二)炊事员、宿舍生活管理员(学前辅导员)与现行炊事员、宿舍生活管理员一致。
(三)其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现有岗位或因组织政策变化解除聘用关系的,教育主管部门对解除聘用关系的缺额按需求及时替补。
九、纪律与监督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教育体育局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县招聘控辍保学所需教职工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县纪委:0836-7521361
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523294。
甘孜县财政局:0836-7521563
甘孜县教育体育局:0836-75217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甘孜县招聘控辍保学所需教职工考试报名表.docx
附件2:甘孜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小学教师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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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县财政局
甘孜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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