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报考南充职位考生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附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将签字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和地点
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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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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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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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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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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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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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3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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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2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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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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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8:30-12:00
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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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嘉陵区政府大楼8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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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363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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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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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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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委组织部会议室(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1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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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2220793
0817-2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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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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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8:30-12:00
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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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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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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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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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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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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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8:30-12:00
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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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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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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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资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贴上照片,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以下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1.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供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3)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4)根据要求,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考生的《报名信息表》,需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可在表格任何位置盖章;“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不需要签字盖章。
2.报考优秀村干部需出具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经县级组织部、民政局盖章)和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出具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县级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出具县级教育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出具县级团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复审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审资格,我部不再另行通知。
2.参加复审考生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签字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工作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4.南充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论以及人员递补等相关情况,以后均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敬请及时关注。
5.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此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未尽事宜,请与南充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联系方式:0817-2230926。
本公告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