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纳优秀人才,建设高素质的对台工作干部队伍,以适应内江对台工作新形势的需要,现将内江市委台办2016年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市委台办所属台事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及基本要求
(一)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为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或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较好。
(二)具体岗位的基本要求
1.岗位一:机关文秘人员一名。
要求具有较强的机关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悟性和执行力;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学习态度;形象气质较好,心理健康。
在三县两区县(区)委办、政府办或在县(区)机关承担所在单位主要材料撰写的骨干、担任过县(区)部门办公室主任的或有过接待工作经验的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调。此岗位有科级(或副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报名参加此岗位竞选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3岁以内)
2.岗位二:对台经济和对台交流业务人员一名。
要求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策划能力;有较好的悟性和执行力;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学习态度;形象气质较好,心理健康。此岗位有科级(或副科级)领导职数空缺。
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自愿报名原则,请报名者如实填写《内江市委台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两年年度考核表、2寸免冠照片和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的佐证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由市委台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有违规违纪违法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二)考试。分别进行面试和笔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由市委台办分别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不符合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察。由市委台办组织,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经市台办拟定的选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试用期及办理调动手续。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进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7月3日
(二)本公告由内江市委台办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内江市委台办。
咨询电话:0832-2024464
邮箱:njswtb@163.com
附件:内江市委台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