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文秘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名(见附表1)。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党史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汉语言文学、文秘、历史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五)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3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广安市委办公楼6楼627室),咨询电话:(0826)263267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党史网 (htt://www.gazx.org/dsw/)认真阅读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表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荣誉证、发表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电话通过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 笔试:时间、地点见本人《准考证》。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史网上予以公布。
4.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满分100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或选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遴选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遴选试用的,顶岗试用3个月。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为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
附件:1.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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